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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赴京参加全国两会

日期:2017.03.02 来源:

编者按:3月2日,中国进入“两会时间”。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奔赴北京,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去年两会上,翟美卿提出了涉及“留守儿童”、“养老”等民生热点话题的多份提案,引起各大媒体的热切关注和广泛报道。

今年,翟美卿依旧持续高度关注“留守儿童”,进一步建议政府采取相应措施有针对性的帮助外来工及随迁子女融入当地生活,有效防止随迁子女“再留守”倾向和被迫返乡现象的发生。同时,针对“慈善信托”、“校园信贷”、“智能养老”等社会热点话题,翟美卿也精心准备了相关提案,积极建言献策。以下为四份提案的精简版:

提案一

关于进一步推动慈善信托落地的建议

慈善组织的资金运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慈善事业的可持续性。慈善组织的资金不应是一口封闭的水池,而应是能持续更新的水循环系统,一方面投入慈善事业,另一方面不断保值增值,为慈善事业提供更加高效和持续的资源。否则,慈善组织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慈善法》将慈善信托纳入法律规范,已在法律层面确认了慈善组织资金自我生长能力的重要性,但仍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新时期,后续还得看政策制度建设的推动力。如,配套税收政策未明确,导致大额捐赠资金设立慈善信托的意愿不高。另外,慈善组织往往因无法在银行开设专用资金账户而受阻无法成为受托人。

因此我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尽快优化慈善信托发展的相关政策,让司法、税收、央行、银监会共同努力,推动慈善信托焕发盎然生机。

1、建议尽快启动慈善信托的税收政策建设,由中央统一制定、地方负责执行。慈善信托票据涉及政府多部门之间的业务协调,建议财政、税务和民政部门充分协作,尽快组织制定并发布慈善信托票据具体制度文件,加大税收优惠在慈善信托实践中的执行力度。

2、建议央行积极参与到慈善信托的制度统筹上来,建立促进《慈善法》落地的银行专用账户开立规则,同时银监会给予专门的业务指引,允许慈善组织开设专用于慈善信托的银行账户。

3、鼓励“双受托人”模式,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具有公益财产破产隔离、公益财产多样化、公益资金归集渠道多样化、公益财产保值增值、规范管理透明运作等优势,慈善组织具有税收优惠的制度优势,同时在公益项目运营方面更具经验,二者可以专业化分工,相互促进。

4、鼓励慈善信托在法律体系内的大胆创新,如:受托人以集合信托的形式由更多小额捐赠人发起慈善信托;鼓励慈善信托与家族信托的结合,开展综合的家族财富管理业务,使高净值人群财富得到合理的保护并应用于公益慈善领域。

 

提案二

关于加强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融入与关怀的建议

据《中国青年报》等媒体以北京、上海为例进行的调查报道显示,大城市以教育控人作为控制大城市人口过渡膨胀的主要手段,通过抬高入学门槛、规范民办学校教学管理等手段把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排除在校园之外。

上述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引起重视,将导致问题青少年和随迁子女被迫返乡等社会问题的出现。为此,我认为下一步留守儿童工作的重心可适当从农村转移至城市,并提出相关建议如下:

1、启动城市农民工随迁子女调查,全面了解城市随迁子女数量和生活状况。大量留守儿童已随父母迁入城市生活,成为外来工随迁子女,这部分儿童如果因为各种问题难以融入城市生活,将在短时间内被迫返乡重新成为留守儿童。因此建议马上启动全国城镇外来工随迁子女摸底调查,以社区、工厂为单位了解尤其是大中型城市随迁子女数量和生活状况,为进一步开展对该群体的关怀提供数据支持。

2、建议调整当下大城市“教育控人”制度。除一线城市(北、上、广、深)外,其他城市不得出台教育控人的相关政策,应确保让随迁子女与户籍儿童以同等条件就近入学,不得以各种名目变相收取借读费、赞助费。一线城市也应在工业区周边鼓励民办学校办学,出台配套政策给予非户籍学龄儿童入读外来工子弟学校的机会,加强监管确保民办学校的教育质量。

3、建议在外来工聚集地区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融入、心理关怀等方面的专业优势,有计划地以资金支持为引导,培育农民工社区和城乡结合部的心理关怀类、社区服务类、日间照料类社区组织的项目开展,有针对性的帮助外来工及随迁子女融入当地生活,有效防止随迁子女“再留守”倾向和被迫返乡现象的发生。

4、建议可由国家相关部委牵头,整合各方资源成立定位于解决留守儿童(随迁子女)问题的全国性基金会,加快整合调动社会资源的参与,共同解决问题。

 

提案三

关于引导校园信贷合理、健康发展的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学生的消费需求及行为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校大学生除了学费以外,在创业、培训、日常消费等多个领域上都开始出现了信贷资金需求。庞大的蓝海市场催生出大量开展校园信贷业务的机构,加上互联网金融的崛起,校园信贷领域出现野蛮生长、无序扩张的局面。一些不法机构将校园贷摇身变为高利贷,进行暴力催收,导致了“跳楼”、“裸贷”等校园信贷极端事件频发。

时代在变化中不断产生新的市场需求,校园信贷属于成长链金融的重要部分,对大学生进行适当的授信是合理的,不应将校园信贷“妖魔化”。对于校园信贷,关键在于规范及引导,让无序变为有序,从阴暗走向阳光。对此,我建议:

   1、明确准入标准,严控准入机构。相关监管机构需制定业务准入门槛,对业务资格进行审批。对校园信贷产品的宣传方式、贷款利率、风控体系、催收方式等要素进行规范,把握好创新的尺度。对大学生的合理消费需求研发产品,分层分类授信。

2、开展校企合作,携手共赢。目前只有国开行开展助学贷款单一类别的校园信贷业务,校方应对本校学生的信贷需求进行调研摸底,引入正规合法具有业务资质的校园信贷机构进行合作,设计产品匹配需求。建议可首先在沿海地区的知名高校开展试点工作。

3、建立大学生信用、诚信体系,让大学生的信用状况将直接影响其以后毕业、就业、创业、出国深造、贷款等重大事宜,促进大学生群体树立起信用意识、诚信意识、风险意识。

4、加强大学生金融知识的教育,培育正确的金融观,一方面能让他们擦亮眼睛,识别金融陷阱,做好自我保护,另一方面对合理健康的消费观念及行为的培育及形成也是有所裨益。

 

提案四

关于推进智能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建议

智能化养老,是指利用信息化手段、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面向养老群体的服务系统与信息平台,目标是提供实时、快捷、高效、低成本的物联化、互联化、智能化的养老服务。发展智能化养老,既能够显著提升养老服务效率,又能保证老人不与子女、熟悉的社区环境相脱离,为居家养老提供了更多可行性,是未来居家养老模式的新趋势。

目前,国内有不少城市和地区已经开始了智能居家养老的有益尝试和探索,但也面临统筹规划力度不够、缺乏准入门槛、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等诸多问题,影响其普及和推广。

作为一项带有公益性质的民心工程,我建议从如下方面着手,推进智能化居家养老产业发展。

1、建议制定一套完善系统的规划和指导,为各智能化养老机构提供可依照的标准。比如,制定智能化养老设备的行业标准和准入门槛,对于数据的收集、整体、分析建立相应的技术性指导和规范。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信息平台,实现平台对接,建立养老大数据,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数据资源的深加工和再利用,拓宽养老大数据应用范围。

2、对智能化居家养老项目和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建议完善养老服务型企业的相关税收、财政支持政策,加大对智能化居家养老的财政资金投入,对于智能化居家养老平台给予适当的补贴,对于购买智能化设备的老年群体,根据财力定向补贴。

3、多渠道培养居家养老人才队伍。建议各地教育主管部门鼓励院校等开设或与在线教育机构联合举办老龄护理保健专业。采取提供全额奖学金、工作后提供带薪进修等措施鼓励学生报考,确保足够数量的毕业生进入养老服务行业。调整该类专业人员的收入分配政策,提高薪酬和社会保险待遇,探索入职补贴政策,鼓励大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社区养老的护理保健服务。

4、建议积极利用社区渠道,向老年群体宣传新型养老理念。同时向子女积极推广智能养老设备,使年轻一代充分了解新产品、新技术的可靠性和便捷性,愿意帮助老人使用这类设备,以享受更优质的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