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翟美卿:
“1+8”的模式,加快建立 与完善留守儿童保障机制
日期:2014.03.06 来源:晶报
晶报讯 近年来,各地在关爱留守儿童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有的组建“留守儿童之家”,有的组织“爱心妈妈”活动等,力求能给留守儿童带去更多的关爱和帮助。但是,针对留守儿童开展的各项工作,很多并没有形成联动效应,也没有固定的机制予以保障。要从根本上解决现阶段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单靠几个部门的职责担当以及民间的慈善公益远远不够,重要的是建立长效机制、提供制度性保障。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翟美卿在今年的政协提案中再次建议:“以‘1+8的模式’(即1个主体和8项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保障机制。”这是继翟美卿去年提案《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的提案》之后的进一步深化,该提案更侧重制度的建立,并通过有效的机制去保障。
翟美卿认为,建立与完善留守儿童保障机制,首先要明确政府是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它牵头整合各方资源,关爱留守儿童。与之配套的8项制度包括:一是建立和落实农村留守儿童财政保障制度,确保相关经费落实;二是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障制度,使其得到应有的社会救助;三是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医疗保健制度,确保其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四是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平等接受教育制度,确保其受到良好的教育和管理;五是建立驻村民警和乡镇司法助理员联系农村留守儿童制度,保障其合法权益;六是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援助制度,鼓励社会专业机构和志愿者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帮助;七是落实校园及其周边文化环境综合治理制度,为其成长营造健康的氛围;八是落实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制度和统计年报制度,为政府管理提供依据。